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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俗 习 惯

转载 2012/12/14 20:11: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传说 14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岁时习俗




  立春
又叫“新春”,即迎春日。迎春仪式隆重,俗语“新春大似年,钵子大四沿”。厅堂设供桌、燃香烛,供桌上插年花,置两盆移栽的红梗白菜,称“春不老”,菜上柬红纸,书“迎春纳福”,另摆袖子一对,上贴大红“喜”字。
  除夕
除夕前进行一次大扫除,打扫厅堂、卧室、厨房、猪牛栏,清理门前场地、阴沟,洗刷锅台、碗橱、碗盘杯盏碟,擦洗门板、家具,谓之“擦尘”。除夕日门外贴春联,厅堂贴年画,摆供桌,烧纸香,放鞭炮祭祖。晚饭后各房室灯火彻夜通明,曰“摘岁灯”。合家围坐火炉(南乡山区燃松明子)“守岁”,长辈给儿女分送“压岁钱”。子夜吃岁酒,菜肴颇为丰盛。临睡前再放鞭炮“封门”,“封门”后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解放前穷人负债,除夕夜是这一年讨债的最后时机,故债主催逼甚急。负债人留妻儿在家,自己暂时躲避,谓之“做皇帝”(自我解嘲之意),封门之前才溜回家中,债主亦无可奈何。
  春节
大年初一,燃鞭炮“开门”。洗漱后,全家大小邀集紧邻去“出行”,其实是去门外大路边放鞭炮,燃香纸,向四方作揖礼拜,预祝一年中去四方均大吉大利。初一一天荤菜不上桌,食青菜、豆腐、油豆腐、粉丝等素菜(此俗近年渐改,亦食荤)。早饭后,晚辈依次向长辈拜年。同辈相见,互相拱手,恭喜发财。此后数天,民间娱乐活动不止。初二日始,亲友间携带礼品相互走访,称“拜年”,一般至元宵节前结束。但初三为拜孝年。
  元宵
正月十五入夜,家家灯火通明,门前挂红灯笼,各房室及猪牛栏也点有灯火照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沿旧俗闹花灯,名目甚多,有狮子灯、龙灯、蚌壳灯、罗汉灯、畜族马灯、高跷灯、浮船(旱船)等。“城郭之内,颇尚奢华,元夕张灯……无不靡丽争胜……”(清同治版《贵溪县志》)。“文化大革命”期间破“四旧”,灯会绝迹,唯演样板戏及小节目。80年代以来,随着电视、录像等逐渐进入居民家庭,元宵花灯已罕 见,城镇多以放焰火礼花表示喜庆。
  清明
以“前三后七”天为扫墓期,贵溪人称扫墓为“吊亲”。新中国成立以前,农村同姓本族各房公祖留有会产田,“吊亲”期间,家中不举火,不论男女,合房聚餐,吃“清明会”(新中国成立后无此俗)。农村于清明节前一天做“清明”,过“寒食节”。“吊亲”时担土修坟,竞比高大,意谓后代子孙繁衍昌盛。



  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各家门前挂菖蒲、艾叶,吃棕子、鸡蛋、大蒜,喝雄黄酒。小孩脸上抹雄黄以“避邪”。信江沿岸村民,每年还举办形式多样的龙舟比赛。
月半
即七月十五,佛家“孟兰”节。当晚于路口烧香焚纸、供酒饭,施舍饿鬼,故名“鬼节”。新中国成立后此俗渐淡。



  中秋
买月饼赏月,合家团聚。农村有“摸青”、“烧瓦子灯”习俗:小孩晚上合伙到野外“摸”青豆、花生、红薯,用火烧熟吃;或“摸”香橙、袖子、甘蔗。吃多少,“摸”多少,主人见了,一笑了之。青年已婚妇女则“摸”回枣子、袖子,意取“早子”、“又子”。
  庙会
旧时,本县城乡庙宇寺观众多,民间朝神拜佛盛行。朝拜日期或是“神灵”忌日,或约定俗成。香客们斋戒三天,届时净身更衣,携带供品,从四面八方云集一处,焚香跪拜,求财祈福。香客少时数百,多时成千上万,于是设摊摆铺、杂耍卖艺的生意人便随之而来,商品贸易活动相伴而生,形成大规模的民间集会,俗称“庙会”。本县较有名的庙会有:
  上清宫庙会
每年农历七月二十日举行,地点上清镇;
  青泥岗庙会 每年农历八月初二日举行,地点罗河乡青泥岗;
  仙人寺庙会
每年农历八月十九日举行,地点童家;
  王前庙庙会
每年农历九月初一日举行,地点河潭乡王前庙。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弃迷信,从民俗,改各地庙会为物资交流大会,并将原青泥岗、仙人寺、王前庙集会点,分别改移至县城雄石镇、鹰潭镇(今鹰潭市区)和泅沥乡王湾村
(乡政府驻地)。
  祭灶
农俗腊月二十三,灶王上天向玉帝奏票人间善恶。当晚,农家于灶头置果品祭灶神,祈祷“灶神”“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冬至
旧时乡村于冬至日开阔堂祭祖。祭品丰厚,仪式隆重,凡男性均参加,行跪拜礼,读祭文,按男丁人口发“人丁饼”、“人丁肉”;各房首共同查看词堂有无倒塌破败处,发现即予修缮。新中国成立后此俗废除。



生产习俗
  烧秧田元宵节之日,农家各备一束稻草,焚烧秧田田畔,割去田畔间杂草。然后烧纸燃香,祈求神灵辟害驱虫,保佑秧苗纯净。
  献谷种浸种日,农户装上一小碟谷种,取一小束剪修整齐的稻草秆(象征耕牛),贴上红纸条,敬献于中厅祖宗灵位前,请祖先在天之灵护佑“五谷丰登,耕牛健壮”。也有在立春日献谷种的。
开秧田早秧开插时,农户拔一小撮秧苗倒扔在屋梁上,谓之“满梁”(粮)。
秧田送节端阳节,农家主人在二季秧田一角,插一根竹竿,悬棕子箬皮数片,鸡蛋壳数枚,称之为秧田送节,祝愿秧苗健壮无害。
  尝新
早稻开镰,选摘饱满修长谷穗一束,挂于厅堂之侧;用新米做饭,盛第一碗新米饭于参加收割的储上供祖先,然后全家进餐,叫作“尝新”。
  做“了田”稻谷收割完毕,稻草上堆,农家备办酒席(或打麻糍)聚餐庆贺,同时酬谢参加收割的邻里亲友,称“做‘了田”’。
  帮工换工帮工,有婚丧喜庆或遭天灾人祸,亲戚好友的无偿帮工,邻里乡亲的义务帮济的一种方式;在农忙季节,根据各户农事的缓急,亲友之间商议安排换工,也有以牛工换人工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帮工换工已不限于亲戚朋友,一家有难,众人支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农业生产家庭承包责任制,帮工换工更为蛋等。买卖耕牛,买户要用红布或红头绳系于牛角,称“披红”;卖户决不连同牛绳售出,以示家道兴旺,还要续养耕牛。
饲养生猪养猪是农村主要的家庭副业,历来有“富户不离书,穷家不离猪”、“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的说法。建造新猪栏要择吉日,猪栏建成后贴“姜太公在此”的红纸条,以避邪去病。买卖生猪时,买主卖主之间谈定价钱后,要约定生猪买来后不发病死亡的天数,如在约定期内发病死亡,卖主要退回全部价款。过年宰猪,主人用黄土纸沾上鲜猪血,插在门侧,压在厅堂香案上,用来祭把天地祖宗;将猪头猪尾盛于托盘内,拿去供奉“土地公”,
祈求来年饲养生猪更加肥壮。封山育林旧时,一村或一姓的山场封禁时,由村、族人议好禁约,在宗词或庙宇当众
宣布,然后杀猪聚餐,以示郑重其事,再上山在山界林木间绑稻草束,标志此山已封禁。违
禁按禁约处罚,重者则召集全村、族人,宰杀违禁人家生猪,并重申禁约。建国后,集体山
林多以群众开会讨论决定,立禁牌封禁,但少数偏远山村,仍沿用旧俗禁山。



  狩猎 狩猎多为结伴而行。有“搜山”、“坐障”之分。“搜山”即带猎犬搜寻、追逐猎物
出山,“坐障”为猎人选择猎物必经之地(山隘、关卡)持枪守候。一般“搜山”“坐障”者配合狩猎。首先击中野兽者称“打头铳”。分配猎物时,打头铳者另得兽头;如头铳未击中要害而由他人补枪将猎物击倒,补枪人可得猎物内脏;兽肉则按狩猎人数平分。此俗山区仍存。
  手工业学徒手工业学徒,俗称“学手艺”。旧时,学艺者多为无钱上学,无门经商的贫
家子弟。师徒关系确定后,要备办酒席“请师傅”,并按约支付一定数额的“尚教钱”。
学徒
期一般为3年,第一年师傅很少授艺,徒弟多是帮师傅做家务杂事。学艺期满称“出师”,到时须宴请师傅和同业长辈,以示谢意。“出师”后可独立开业,也可随师傅同做,称“伙计”,
有少量工薪。zz国成立后,手工业学徒基本沿用旧习,但可以收女徒。80年代以后,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学徒期可以协商,有半年、一年至三年等多种。
  开店铺旧时开设店铺经商,店户立有“财神爷”神位,逢初一、十五上香膜拜,祈求
“招财进宝,生意兴隆”。新店择日开业,称“开张”,店门挂“开张大吉”横幅,点红烛、放
鞭炮以示吉祥;商友、亲戚送礼庆贺,店主设宴招待,并有开张后三天内降价卖货之俗。店铺学徒称“学生意”、“做学生”,有少量工薪。



陋习



  抽鸦片 
民国初年,县城有私设的烟馆,有贩卖烟土的店铺。文坊、塘湾、上清等集镇和一些大村庄,也有小型烟馆店。当时中产阶级以上人家子弟吸烟者甚多。吸烟者面黄肌瘦,身体衰弱,有的因此而倾家荡产。30年代中期,国民党当局曾采取措施禁烟,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偷吸卧倒片者仍有人在。新中国成立后,吸鸦片恶习才被彻底禁止。
  宗族械斗  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乡村经常出现宗族械斗事件,封建统治者无法罅。械斗起因,有的为争夺土山,明末至清初,发生多次械斗,各有死伤;,贵溪乡村经常出现宗族械斗事件,封建统治者无法制止。械斗起因,有的为争夺山林水域所有权。如塘湾乡刘姓与夏姓,为争夺一座土山,明末至清初,发生多次械斗,各有死伤;鸿塘乡横田罗姓与余江窑池祝姓,隔河相望,为争夺打鱼水域,多次刀兵相见,世代成仇,死伤不报官府。也有地主乡宦,为争夺个人私利,煽动宗族械斗,以求达到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40年代各地“竞选”,大塘乡黄守德与塘湾乡夏鼎臣,为竞选伪乡长挑起一场大规模械斗,使用了鸟铳、土炮、手枪、步枪等武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觉悟提高,械斗一时销声匿迹。“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发生械斗多起,其中最严重的是1967年北乡里前韦姓与项姓的一次械斗,一人被杀死,数十人被打伤、杀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对全县人民进行了多次普法教育,健全了法制,宗族械斗现象基本消失。
  赌博   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城乡(农村为尤)赌博之风甚盛。赌博方式五花八门,有钾铜宝、吊花会、推牌九、九点半、掷银子、八乌子、跌三满等。旧习新年,3天内不分大小,小孩也可以参加赌博,大人并不禁止。庙会、戏场、集市是聚赌的场所。少数游民开赌庄为业,随戏班辗转城乡间。民国后期,法币贬值,赌博以稻谷折价成筹码,动辄输赢稻谷几十石,不少人因赌博倾家荡产。民国政府多次禁赌,但有雷无雨,有人反借此机会敲诈钱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但80年代中期以来,在偏僻乡间,城镇一隅,又有少数人私设赌庄,聚众赌博。
  迷信活动  迷信之风在旧社会很普遍。农村设有“朝香庙”,每年秋收前的农闲时间,乡民成群结队、敲锣打鼓去寺庙拜菩萨。遇天旱,打着仪仗奏鼓乐拾“龙王”(蛇)求雨。生病求神问卜者更多。新中国成立后,绝大多数人已不信鬼神。80年代后期,又出现求神、算命、看相者。
  缠足  清至民国初年,妇女缠足成风,不缠足者,被人讥笑为大脚婆。此风气到30年代末才逐渐消失。
  嫖娼  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虽无公开挂牌营业的妓院,但半公开的娟妓很多。这些娼妓以结拜姐妹为方式,多方勾引顾客,遇富户喜庆,应召上门,在酒筵间为宾客吹歌弹唱,称“堂子班”。也有暗娟独自营业,来往于文坊、塘湾等集镇,卖淫为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卖淫嫖娟,娟妓一度销声匿迹。80年代中期,县城及个别乡镇又出现暗娟。  

 
禁忌



  过年杀猪忌“杀”字,叫“放猪”。猪头忌“头”字,称“猪首”或“猪纱帽”。猪尾说成“千斤”。
  过年忌食狗肉,“打狗过年”最不吉利。
  正月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元宵前忌吃霉豆腐。
  春节、元宵日忌动用针线剪刀。
  婚嫁送礼,礼金数忌单宜双。
  结婚宴席上,碗、盘子禁层叠在一起,层叠在一起含“重来”之意。
  新娘进夫家当天忌吃饭,吃了称之“呕气饭”,一辈子都得呕气。
  已出嫁的女儿忌在娘家过年。女儿女婿忌在娘家同房住宿,忌在娘家生产(生儿女),招亲例外。
  赴宴忌九人一席,因为唯办丧事“九大王”一席。
  饭桌忌摆直向,唯供桌可以。
  死人入棺,忌说“棺材”,只能说进“财”。
  成人死亡,小儿天折,忌说“死”。成人死亡叫“作古”、“老了”,小孩天折叫“去掉了”、“走掉了”。
  满60岁的老人死亡忌用五根木头做棺盖的棺材,五根木头称“五角子”,“短命鬼”所用。
  探视病人或赴丧葬宴席,不能说“谢”、“再来”之类。
  探视病人的东西忌探视人带回去,一定得收下。
  养香菇的人请人吃饭,忌说“谢谢”。
  砌猪栏禁人说“瘟”(贵溪人“睨”读“瘟”)。
  建房置家具,敲击忌说“打”,而说成“发”。
  男人忌在晒有女人衣裤的竹竿下通行。
  忌打喷嚏,认为是有人在背后议论自己。
  忌喜鹊叫,许多地方认为喜鹊报喜,贵溪人则认为喜鹊叫不吉利。
  忌猫头鹰叫。
  小儿患麻疹,忌生人入内。

  山里人被蛇咬,忌“蛇咬”二字,只说被藤怠“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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