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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溪女子姚某在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激活后一直正常使用。有一次,她忘记了还款,等到她想起来要还款时,却发现平添了许多滞纳金。
和银行沟通无果、不欢而散后,她决定不还款。银行多次催收她无果,法院几次通知应诉她也无视,最后执行法官的电话她更是拒接!
法院经过调查未发现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发现她财付通(微信零钱)里有15000元,立即予以冻结扣划。
姚某根据12368短信的提醒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扣划后剩余应缴纳的钱愿意全额缴纳,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法院尽快解冻其财付通账户。法官对姚某之前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对其宣讲了相关的执行法律法规。姚某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教育,法官也对该案予以结案,对其微信零钱予以解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来源:鹰潭中院综合自贵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