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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目前,我市已进入野生蘑菇采摘旺季,也是误采食用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为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野生蘑菇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严禁餐馆、酒楼、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和加工食用野生蘑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食用野外采摘的疑似有毒蘑菇及植物。发现疑似毒蘑菇及有毒植物的要及时处理销毁,严防其流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野生毒蘑菇难以分辨,广大群众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
三、一旦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治疗,应立即到有条件的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
四、城乡居民如发现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或餐饮单位加工经营野生鲜蘑菇的行为,应及时向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远离毒蘑菇的几个建议
不采摘
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市民最好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不买卖
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
欲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饮食关键在于不随意食用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预警宣传
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做到人人知晓随意采食野生蘑菇的危害性,尤其是具有潮湿土壤适合菌类生长的公园、植物园、旅游区、林场等地需做好警示,防止市民误采误食毒蘑菇,必要时可定期清理。
食用毒蘑菇后的自我急救方法
1、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往现场;
2、要立刻进行催吐,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5-10ml一次,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3、孕妇慎用催吐;
4、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5、加盖毛毯保温;
6、凡同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
7、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供检验,查明中毒原因。
错误1“颜色鲜艳的,或外观好看的蘑菇有毒”
事实上,没有具体绝对的标准。色彩不艳、长相并不好的肉褐鳞小伞、秋盔孢伞等极毒。但同样很漂亮的橙盖鹅膏,却是著名的食用菌。
错误2“不生蛆、虫子不吃、味苦、腥臭的有毒”
实际上,著名毒菌———豹斑毒伞常常被蛞蝓摄食,不少有毒种类可以生蛆。
错误3“与银器、大蒜、米饭一起炒或煮后变黑色的有毒”
这种错误流传甚广,实际上蘑菇毒素不会与银器发生反应,这实为臆测的谬传。
错误4“受伤变色、流汁液者有毒”
其实这并不绝对,像松乳菇、红汁乳菇受伤处及乳汁均变蓝绿色,却是味道鲜美的食用菌。
错误5“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具菌托的有毒”
虽然这类菌有毒种类的比例较大,但也并非绝对如此。许多毒菌并无独特的特征,如外观很平常的毒粉褶蕈就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