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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贵溪籍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鹰潭市贵溪市籍贯的中缅边境非法出境人员、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目前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早回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主动联系户籍地所在派出所报备回国,到家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视情节可从宽处理。拒不入境投自首案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二)云南开放回国路线:1.普洱市—孟连县—勐阿口岸和芒信口岸(货物口岸);2.西双版纳—勐海县—打洛口岸;3.临沧市—沧源县—永和口岸和芒卡口岸;4.临沧市—镇康县—南伞口岸。这四条路线均允许滞留缅北地区的中国公民回国(包括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滞留境外人员可通过家属提前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的,不属于投案自首范畴,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四)滞留缅北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特别是组织偷渡者、境外犯罪团伙头目的,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贵溪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规劝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贵溪籍人员尽快通过合法渠道回国。凡在通告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凡有协助将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贵溪籍人员劝返的,视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滞留柬埔寨、菲律宾等其他国家、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贵溪籍人员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联系方式:
铜都派出所(0701-3778110)
雄石派出所(0701-3780006)
烧箕山派出所(0701-3783273)
东门派出所(0701-3756110)
滨江派出所(0701-3357110)
河潭派出所(0701-3354954)
泗沥派出所(0701-3521002)
白田派出所(0701-3411119)
周坊派出所(0701-3511777)
鸿塘派出所(0701-3563111)
志光派出所(0701-3561199)
流口派出所(0701-3334023)
罗河派出所(0701-3733110)
雷溪派出所(0701-3336110)
金屯派出所(0701-3712110)
塘湾派出所(0701-3713713)
文坊派出所(0701-3761098)
耳口派出所(0701-3681066)
天禄派出所(0701-6611016)
贵溪市公安局
2021年6月7日
素材来源:刑侦大队
编 辑:何 东 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