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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个人(一般、最高额抵押登记告知单)

转载 发布:2013/5/10 10:08:42 来源: 21308 阅读

一、需要应提交的材料:

1、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表(原件,银行盖公章)。

2、查档表回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1)提供不了身份证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提供不了结婚理论上的:提供户口本(夫妻关系在户口本上有明确标明的);提供不了户口本,去民政部门办理婚姻关系证明;

(3)未婚并且已到法定婚龄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

(4)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做出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承诺);

(5)申请人死亡的: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或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提供继承公证书;

(6)所胡权人不能到场办理的:(代理人就提供委托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公证书内容应明确房屋产权信息、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

4、婚姻状况证明(2008年7月1日以前登记的产权证需要提供)。

5、房屋所有权证。

6、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一并抵押的需提供;个人自建房抵押提供,现场拍照)。

7、借款合同。

8、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办事流程:

  预受理窗口→查档→租赁登记→正式受理→收费→发证

三、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件。

四、办结时限:

正式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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