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现在的公安比往年好多了,虽然部分案子破不出来,但是破案不像去菜场买菜,说买就买得到了,案子也不是说破就能破的,以前听过一个数据,全世界破案率最高的国家是日本,他们的破案率才百分之二十左右,近期街面的巡逻民警到处可见了,但偶尔还会发生一些案子,古话说得好,防不胜防,再怎么防,总有犯罪分子要以身试法.要解决社会治安的问题关键并不仅仅在公安局,而是在全社会,我就亲耳听过有的犯罪分子被公安局抓了以后,交到检察院,法院,很多应该判刑的都判了罚金.想想看吧,这些犯罪分子交了几万块钱罚金被判了缓刑,他们到了社会上肯定会更本加利地搞钱呀,我们国家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偷东西的偷了十次,一次被抓只承认一次,现在还提倡给犯罪分子人权,所以犯罪分子是越来越嚣张.不知道是哪个狗屁法学专家教授提出要给犯罪分子人权的,人权这东西不要一味理会西方国家的人权报告,犯罪分子剥削了受害人的健康权\财产权甚至生命权,我们社会难道还要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权吗?真正合理的人权应该是坚决保障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坚决从严从重打击犯罪分子并剥夺他们的人权.如果这个社会的犯罪成本提高了,犯罪分子就会考虑了:"我偷一回东西就可能送命,这东西到底偷不偷呀?".建议在国民素质不是高很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学习新加坡那样,实施鞭刑,并将主观故意(出于故意的目的来犯罪的)的犯罪分子张榜公示,根本不必要尊重他们的肖像权.要让主观故意的犯罪分子一辈子抬不起头